2020年受疫情影响白沟政策有什么变化!
限售政策:
住房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《房屋所有权证》)未满2年的,不得买卖。其中,对通过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“限地价、竞房价”“双限双竞”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,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《房屋所有权证》)未满10年的,不得买卖。
住房价格管理:
对通过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“限地价、竞房价”“双限双竞”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,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按照限定的房价或竞地的房价进行价格备案。销售过程中严禁调整备案价格。
商品房销售管理:
1.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,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。
2.对通过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“限地价、竞房价”“双限双竞”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,商品住房由公证机构现场摇号销售。
3.严格规范商品房预(销)售合同网签备案撤销程序,遏制投机购房或炒房行为。
4.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车库、小房等其他服务及产品。
5.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必须实行网签。违规使用自制合同文本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,以及违规私自“改名”的,视为偷税漏税、价外加价行为,由税务部门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严厉惩处,构成犯罪的,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。
6.住房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《房屋所有权证》)未满2年的,不得买卖。其中,对通过“限房价、竞地价”“限地价、竞房价”“双限双竞”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,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《房屋所有权证》)未满10年的,不得买卖。公证机构不得为违法、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公证。违规交易或私下交易房产的,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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